香港文件,内地使用,必须公证

由于中国内地与香港的制度不同,特别是香港政府发出的各类官方文件,与内地签发的不同,为了防伪防假,香港文件要用于内地,需经中国司法部委任的中国委托公证人,办理公证加上转递,否则无效。

因此,在香港发出的文件,要在内地使用,必须公证,即是:「香港文件、用于内地」。公证必须找中国委托公证人签章,否则无效。